巴 中 市 公 安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巴中市城管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大车主及驾驶员:
为进一步加强巴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巴城实际,现办理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至插旗山路浅水湾路口、体育馆,西至西华山隧道,南至将军大道,北至大佛寺桥、回风北路莲花大桥。
二、限行措施
(一)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油力三轮摩托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二)环卫车、民生物资配送车、邮政车、核载质量1吨以下的小型货车避峰入城(高峰时段:早7时30分至9时;中午11时30分至12:30分;晚17时30分至19时)。
(三)大型环卫垃圾运输车作业时间为20时至24时。
(四)市政施工车、商砼车、渣土运输车需经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按审批时间、路线入城。
(五)允许限时通行的货运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六)危险物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关于巴中主城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市政工程告》执行。
(七)经恩阳方向需过境巴城的中、重型货车,由盘兴物流园路口驶入南环线、西环线;经高速巴中北收费站和大佛寺以及枣林方向需过境巴城的货车,由回风北路莲花大桥匝道驶入西环线、北环线;经高速巴中巴中南收费站需过境巴城的货车,由南杨大桥经王府景驶入秦巴大道后通过环线绕行。
(八)禁止脏车入城。
(九)禁止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油力三轮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内停放。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原市政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关于申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实施办法》
附件2:巴中市主城区危险货三级物运输车辆进入管制区通行证申领办法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巴中市城管执法局
2021年8月1资质0日
附件1
关于申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确需在巴中主城区道路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办理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领对象
因市政等工程确需在巴中主城资质区道路通行的市政施工车、商砼车、渣土运输车等车辆。
二、通行证时效
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适用于临时在巴中市主城区运输工程货物的车辆,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一车一证,有效总包期不超过15日。
三、申领程序
申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发证。申领单位填好《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表》后,逐车备齐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
四、申领条件
(一)工程运输车辆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交通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
(二)安全技术设备符合规定,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前后下防护、行驶记录装置、外部标识文字喷涂和安全装置规范、齐全、有效。
(三)驾驶人应具有相应总包准驾资质,且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五、申领材料
(一)运输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要求办理道路通行证的证明,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建设时间、建设单位或运输单位名称和安全主管人员以及需要办理通行证的车号和驾驶人姓名;
(二)运输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与驾驶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复印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市政与供货单位的采购(或运输)合同(供货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同时提供委托运输合同);
(三)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承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四)当年度初次申领时,须携带工程车辆当年度的检测合格报告,再次申领时,须携带上次办理的通行证;
(五)承运工程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六)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七)工程运输交通安全责任书、车辆强制险。
六、注意事项
(一)通行线路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线路包含起点、终点及途经道路,起点与终点应为道路交叉口名称。
(二)通行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早7时30分至9时;中午11时30分至12:30分;晚17时30分至19时);通行线路应绕开主要商业区、学校集中区和交通繁忙路段,夜间行驶还应绕行居住集中区。
(三)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存在无效证件的,不予办理通行证;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农用轮式机械车不予办理通行证;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不予办理通行证巴中。
(四)除另有规定外,在巴中市没有办理营运资质备案的工程运输车,不予办理通行证。
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施工许可证号 | |||
项目位置 | 项 目 性 质 | |||
运输单位 | 道路运输证号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车辆数量及车牌号 | ||||
车辆通行路线 | ||||
车辆通行时间 | ||||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审核意见 |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审核意见 |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备注:1三级.项目性质指房建、市政等性质;2.空格不足可附页说明。
附件2:
巴中市主城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管制区通行证申领办法
根据《关于巴中主城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确需在巴中主城区道路通行的,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现将有关办理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领对象
因生产、生活、贮藏、销售危险货物确需在巴中主城区道路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二、危险货物通行证类别
《危险货物运输通行证》适用于长期或临时在巴中市主城区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长期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车市政工程一证,有效期一年;临时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车一趟一证,有效期当日当次。
三、申领程序
申领《危险货物运输通行证》,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发证。申领单位填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申领表》后,逐车备齐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
四、申领条件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通行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机动车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查验。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工具、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检测证明复印件,原件查验。
6、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复印件。
7、承运的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通行申请表
编号:
单 位 | 电话号码 | |||
车辆号牌 | 车辆类型 | 运输品名 | 准载吨位 | |
运输路线 | ||||
运输时间 | 避开每日高峰(早7时30分至9时;中午11时30分至12:30分;晚17时30分至19时) | |||
申领理由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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