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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购买)

  欧盟商标注册办理




  欧盟商标体系主要是由《欧盟商标条例》(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207/2009 of 26 February 2009)规制,并由位于西班牙的欧盟知商标申请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英文缩写为EUIPO)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欧盟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欧盟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欧盟同时还是马德里成员,故商标注册可以通过“欧盟注册”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来办理。




  欧盟商标可以由任意能在欧盟登记簿呈现的任意符号组成,只要这些符号可以将某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同其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且其呈现方式能够让负责机构和公众清楚明确地确定赋予权利人的保护主题。符号的定义包括了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商品或其包装的外形或声音。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中文不能作为文字注册为欧盟欧盟商标,只能以图形注册。




  一、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1、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购买



  2、商标局对商标申请人、商标图样的显著性和相识性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商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半内获准注册。




  二、 欧盟商标注册购买的注意商标申请事项




  1、 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要求很高,共同体27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共同体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因此,若选用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




  2、 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商标可能在6-12个月内获得注册。然而,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的时间,通常需2年左右时间。感谢你的收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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