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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的筹建期账务\u0026涉税处理,再教一遍

因为前段时间有小伙伴提问筹建期的账务以及涉税处理相关问题,高顿实操君今天就跟大家说说具体内容!

什么是筹建期?

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

筹建结束时点主要有3种说法:

1、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2、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

3、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注意:筹建期的具体认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加以确认。

筹建期间支出可以分为开办费和资本性两类

1、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明确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上述企业筹办期费用与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性质相同,且不会形成相应的资产。

2、筹建期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筹建期中的“开办费”

开办费的开支范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筹建期的账务处理

1、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2、开办费金额较大,选择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摊销,可以使开办费更多的在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如下:

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三年的年限内摊销。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3、选择在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当年若形成亏损,可能难以在5年之内弥补完全。开办费金额不重大,选择在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这样直接简化处理。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筹建期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1、筹办期间不算亏损

根据亏损弥补原则是:先亏先补,从亏损次年连续计算补亏年度,最长补亏年度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弥补完的税前不再予以弥补。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这条税务规定,能合理延后亏损可弥补时间。

2、税前扣除方法二选一

在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分至少3年摊销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注意:由于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采取直接一次性扣除的账务处理方法,需要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跟实操君一起来看看汇算清缴时要怎么填写~

举例

A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1月份开始筹建,到了2020年12月还处于筹建期,A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办公费、招待费、工资等合计100万元。

依据税法的规定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计计入为当期的亏损。”(国税函〔2010〕79号)

所以,在做20年的汇算清缴时,这100万元的开办费,做纳税调增;

在调整后的应纳所得额为0,所以在调整后,就刚好能对上了所说的筹办期间不计入亏损的这一规定。

如果A公司在2021年筹建期结束了,那么在做2021年汇算清缴时,把原来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之前调增金额100万元,我们再同样的表中进行调减100万元,接着再年度申报表a表中,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100 万元。

这样我们就实现了当年的一次性扣除了政策了!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在汇算清缴时又如何处理……

筹建期其他费用的税务处理

1、业务招待费

与正常经营的企业不同,筹建期的企业是没有销售收入的,因此,正常企业按销售收入5‰扣除业务招待费,对筹建期企业而言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而筹建期企业又确实发生了业务招待费。

2、广告、宣传费

筹建期企业要做一些广告宣传,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准备。

广告宣传费对正常经营的企业而言,是按销售收入的15%或3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而筹建期企业是没有销售收入的。

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的,但宣传发生了,费用支出也是客观存在的,不让扣除也是没有道理的。

举例

2020年,B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500万元,成本费用11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100万元,未发生招待费。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及调整因素,申报表填写如下:

所以在筹建期间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可以据实申报,但是在企业筹建期结束时,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我们不能再转回100万了,只能转回92万元。

至于那8万元,税法规定是永久不让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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