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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税资格复审公告(山西省税务局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省委组织部公布的山西省2021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现将山西省纪委监委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下午14:00至18:00,12月11日上午8:00至12:00。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大街51号山西省纪委监委西辅楼307房间(从新庄西路省纪委监委西门进,市内可乘坐57路、606路支、823路、S5路、K3路、618路公交车,长风西街千峰南路站下车向西200米)。


二、资格复审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遴选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度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五、防疫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下载打印《防疫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管理。


3.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时,须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交《防疫登记表》,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场所。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有序进行。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咨询电话:0351-6779703、6779707


5.资格复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2021公开遴选考试专题(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1linxuan/)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www.sxdi.gov.cn)信息动态,并保证在遴选期间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特别提示: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各种培训辅导班和印发的资料均与我委公开遴选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山西省纪委监委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防疫登记表





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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