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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法分红(公司法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

IT之家 2 月 13 日消息,格力电器 今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 1 月 24 日制订并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公告显示,格力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 2021 年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 55.37 亿元。


公司(母公司)2021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7,887,628,443.72 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71,300,572.90 元(未经审计)。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暂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36,677,733 股(总股本 5,914,469,04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377,791,3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36,677,733 元。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我们认为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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