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2018年8月入职到某公司,在2019年2月取得了年终奖4万元,19年7月取得了半年奖1万元,19年1-12月还取得工资薪金35000收入10万元。他有3险1金的专项扣除0.6万元,子女教育及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4000元。除此以外,王刚没有其他收入及其他扣除项目。那么王刚在年度汇算时,他的工资应缴纳个税多少?年终奖应缴纳个税多少?
张莉多少2019年2月取得年终奖收入37000元,他应交缴纳年终奖个税是多少?
政策解读:
1、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要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第一条: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税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需要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第三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第五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5]9号文说明:
(1)、由于年终奖只能用1次,因此纳税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奖金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2)、在1个纳税年度只允许采用1次,是指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实际支付的年终奖,每个人只能申报使用1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3)、发放的其他季度奖、半年奖等都要并入工资,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
第一条: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交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164号说明:
1、该政策列明了年终奖的计算步骤,先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找级数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2、注意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的级数与税率虽然与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表一样,但【速算扣除数】不一样,大家要注意;
3、2022年1月1日后,全年一次性奖金都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刚的工资及年终奖交税方案计算如下:
1、 王刚工资交税:
(1)、工资的收入额:半年奖10000+工资100000=110000元
(2)、减除费用:60000元
(3)、专项及专项附加扣除:6000+24000=20000元
(3)、应纳税所得额=110000—60000—20000=30000元
(3)、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03%—0=900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工资适用的是第一档3%的税率
2、 年终奖的备选方案:
方案一:
如果把年终奖40000元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年终奖政策计算:
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010%—210=3790元,
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第2档的10%,而工资适用第1档3%税率,
工资及年终奖共交税:900+3790=4690元;
方案二:
如果把年终奖40000元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40000=70000元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7000010%—210=6790元
此时,适用的税率是第2档的税率10%;
方案三:
由于40000元正好比临界点36000多出40000元,因此年终奖的税率从第一档的3%提高到了第2档的10%,而综合所得的工资中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离第1档和第2档临界点有差额6000元,我们可以把年终奖的部份金额比如5000元放到平时的工资中发放,这样工资和年终奖的税率就都下降到了第1档的3%:
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原30000元+调整的5000=35000元
综合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350003%—0=1050元
而年终奖应纳所得额=40000—5000=35000元
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350003%—0=1050元
这样,综合应交个人所得税=1050+1050=2100元
3、方案对比:
最高:方案二应交个人所得税6790元
最低:方案三应交个人所得税2100元,最低方案比最高方案节省4690元。
小明年终奖交税计算如下:
小明年终奖37000元,根据上表,其应交个人所得税=3700010%—210=3490元
这样,小明实际到手的年终奖=37000—3490=33510元
如果他年终奖只有36000元,其应交个人所得税=360003%—0=1080元
这样,小明实际到手的年终奖=36000—1080=34920元
奇怪的事情出现了:
年终奖发放37000元,实际到手33510元;
年终奖发放36000元,实际到手34920元;
发放多的37000元比发放少的36000元,实际到手的年终奖还少了1410元!
这就是年终奖的陷阱区间,如下图所示:
所以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以上的年终奖陷阱区间,在这区间里的,实际到手的年终奖比发放的下限金额还拿得少!
综上所述,年终奖的安排原则如下:
1、 收入较低的情年终奖况(不涉及缴纳个税),年终奖仍然不并入综合所得申报,这样在汇算时有2次选择的机会,将其并入综合所得申请退税;
3、发放年终奖时,避免掉入年终奖的陷阱区间,避免多发放少拿钱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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