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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审查协作中心官网(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小结)

转自 国小结家知识产权局


问:申请补发商标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答:


第一,申请人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第二,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国家知识产权官网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地方受理窗口办理。


第三,申请人中心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问:申请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答:


第一,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一份;直审查接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商标局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审查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协作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中心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没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小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


6.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国家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应与商标注册证书一致。


8.共有商标申请商标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由商标局代表人提出申请协作。国家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官网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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