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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还可以查到信息(公司注销后网上还能不能查到信息)




这些被查企业中,有些是因为上游企业数据异常(如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符)被顺藤摸瓜查到虚开发票;有些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对比异常被发现偷税漏税;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


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所以,企业在注销时如果没把问题清理完,注销后又被税务局稽查就不足为奇了~




二、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要不要注销?


▌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1、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零申报养着公司,后期想要继续经营也不必再重新注册。


暂时养着公司比以后想继续创业,重新注册公司来的划算,而且公司成立年数越多以后越有用。


2、企业在选择零申报的时候,有两点要注意!


地址不能异常。


按时申报纳税,按时年报。


这个方法只能属于暂时运营不稳定,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二、如果老板不想花钱养着不经营的公司,那也可以考虑为公司找个好下家。


但是!咱们也得看清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是咱们想转让就有人来接盘。不能欠债,不能欠税,不能有还未解除的行政处罚……毕竟将心比心,没有人愿意帮人收拾烂摊子。


▌三、如果没有找到接盘侠,并且公司确实不想经营了,那注销就是最妥当的选择。
公司注销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一些信息、证件全部注销删除,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日后想再开办新公司也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很多政策,现在注销流程越来越简化了!



三、2021年注销公司又有新变化!


▌变化一:出实招!出硬招!税务部门将推出系列简流程措施



1、精简流程


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体验出发推出系列简流程措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例如:


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


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实现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即时办、非正常户注销前“零申报”批处理等。




2、优化服务


从分类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视角推出系列优服务措施,进一步保障各类群体办税缴费顺畅便捷。例如: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


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


推动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等。




3、协作联办


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系列协作联办措施,进一步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例如:


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


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等。




▌变化二: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个体户简易注销无需提交承诺书和清税证明,也无需公示!!!



政策内容很长在这就不给大家全部放出来了,简而言之,就是:


1、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2、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和清税证明,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10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四、注销时一定查三年账吗?


政策上并没有注销必须查账的规定,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因为税款有追征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五、公司注销前,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要想不被查,先得会自查,税务注销前,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二、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2、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同时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噢!


四、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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