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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的编号是不是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在哪里看)




1、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13 位数字的代码结构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三部分组成。


2、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厂商识别代码由7 ~ 10 位数字组成,我国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分配和管理。


3、商品项目代码由5 ~ 2 位数字组成,一般由厂商编制,也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编制。商品条码的前缀码690-699 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标识代码,以这些前缀码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的。


4、EAN-13 条码的校验码是根据前12 位(厂商识别代码 商品项目代码)计算得出,不能由企业自己设定。


5、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6 、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可以通过线上注册或分支机构窗口办理两种方式进行。


(1)线上注册: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点击“在线注册”,


进入网上业务办理大厅,按流程操作即可;(2)分支机构窗口办理: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


7、需提交资料:注册登记表,填写并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汇款凭证复印件。


8、厂商识别代码使用期限为2 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 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9、办理续展,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 在线续展


10 注册后变更要求: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或者登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大厅进行在线变更。


11、增号申请:企业的条码快使用完了可登陆中国物品编码网上业务办理大厅进行增号申请。


12、不能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13、零售商品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EAN/UPC 条码码制,EAN/UPC 条码共有EAN-13、EAN-8、UPC-A、UPC-E 四种结构。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按照国家标准GB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要求,且遵循以下编码原则:


(1)唯一性原则:即对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对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


(2)无含义性原则:即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


(3)稳定性原则: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项目代码。


14、企业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是不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的,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但编好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站通报新分配产品的编码及产品自身相关信息。


15、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代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编码信息,进行商品编码信息网上管理与应用,享受编码信息实时管理与维护、全球查询、手机扫描展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服务。


16、系统成员持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点击菜单“产品管理→产品添加”,依次填写商品的编码及相关属性后提交即可完成编码信息通报,信息通报须在对产品进行编码后,并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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