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浙江省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 [2017]12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报税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涵[2018]94号)的要求,2018年12月1日起浙网上江省将启用一窗式比对系统,同时开票软件抄报税方式也进行了变更。流程变为①上报汇总-②申浙江省报月时完成网上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非申报月时略过此步)-③远程清卡。未完成申报将无法清卡,征期结束后会导致金税盘锁死。
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步骤如如何下:
1.在计算机连报税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系统自动联网进行上报汇总,系统提示上报汇总成功,说明自动抄税成功。如下图
(如遇异常情况需登录后点击报税处理模块-上报汇总进行手工抄税)
2.登录税局纳税申报网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系统服务单位热线:4008012366)
3.网上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网络通畅情况下系统会自动清申报卡,提示完成清卡操作。如下图
(如遇异常情况需手工点击报税处理模块-远程清卡进行手工清卡)
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步骤如下:
1.非申报月抄税流程跟原有方式一致,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后自动抄报税清卡,系统提示“金税设备以及完成清卡操作。
2.申报月报税流程与现在一般纳税人一致,需进入系统自动抄税或手工点击上报汇总后,需完成季度申报再次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清卡操作。
查询清卡是否申报成功方法: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税务局报税日期(当月1日0时0分)如:2018年12月01日00时00分
锁死日期(下月)如:2019年01月16日
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已经完成抄报税以及清卡工作
1.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月初都需完成抄税-清卡流程,否则如何税控设备会锁死,只能去办税服务厅处理。
2.软件未完成抄报-清卡流程前,无法购买新发票,建议月末留足空白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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