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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德胜公司注册地在(乐山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说明书显示,费功全出生于1963年,历任乐山西南电工厂经理,乐山西南电工器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2014年1月创办了成都乐山商会并任会长。


费功全的海天投资除了持股海天水务外,还控制着资阳雁江鼎世商贸有限公司100%股份、乐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8%股份、四川五星海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5%股份,以及手握合营公司成都达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50%股权和乐山嘉创投资有限公公司司50%股权。而费功全本人,则持有前述的大昭添房地产澄51.22%的股份。


和邦集团成立于1993年8月5日,由贺正刚持股99%。据乐山商会资料,贺正刚是商会的名誉会长。贺正刚于资本市场算是长袖善舞的人物,其旗下控制有和邦生物(603077.SH)和巨星农牧(在603477.SH)。另外截至2020年9月底和邦集团持有神驰机电(603109.SH)500万股,位列第五公司注册大股东。同时,和邦生物在2019年下半年突击入股了新朝阳,新朝阳公司目前则正在冲击科创板,2020年8月14日已完成问询。说起来,新朝阳的股东中,也有神驰机电的发起人艾纯、艾利。


成都鼎建的普通合伙人系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宋德安。宋德安则是乐山商会的名誉会长。


持股1%的彭本平,在乐山商会中,也担任着副会长的角色。彭本平是市场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是成都犍为商会会长。


至于巨星企业成立于1995年1月7日,注册资本12662万元,实控人唐光跃。唐光跃也是自带光环的人物,其在乐山商会中为常务副会长,于资本市场中也是颇具活跃度。在巨星农牧中,巨星企业持股26.39%,仅次于和邦集团。在盛和资源(600392.SH)中,巨星企业以5.52%的持股位列第四大股东。巨星企业此前还与通威股份德胜(600438.SH)有过交集。


另外,持有100万股的量石投资的幕后有刘玉辉。从天眼查标注来看,刘玉辉为领地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而乐山商会公开信息中,副会长之一的刘山,就与领地有关。网络信息显示,刘山是刘玉辉之弟。



针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新津海天与新津县人民政府就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和过程、之前是否存在关于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相关约定,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的原因;新津海天未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进行生产存在的风险,是否会对海天水务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海天水务认定新津海天未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即进行生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是否充分;海天水务拟向新津县人民政府转让新津海天控股权的主要分歧有哪些,是否有其它替代性安排;如何保证海天水务与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的约束力,尚有哪些未能达成一致的具体条款,预计执行完毕的时间期限,等等。对此,海天水务尚待说明。


好房地产在上述事项相关部门均出具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说起违规,此前费功全曾持股峨眉山大昭实业有限公司95%的股权,但该公司于2005年开发10月18日被乐山市峨眉山市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目前已被注销;另费功全还持有过成都大昭电子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该公司也于2001年12月6日被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乐山吊销了营业执照,目前已注销。


《公司法》中第六章第一百四十六条中,有一个规定是德胜: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好在上述吊销时间早已过三年,此番对费功全来说,不构成影响。


除了处罚之外,海天水务还涉及了一在些额度较大的尚未了结的诉讼。


一则是吴某某诉峨眉山海天民间借贷纠纷,二则是有关峨眉山污水处理厂特有限公司许经营权合同的纠纷案;三则海天方面诉西藏藏青工业院兴源燃气有限公司等民间开发借贷案;四有关乐山公司海天作为第二被告诉协议无效的纠纷。


这其中,峨眉山污水处理厂特许乐山经营权合同纠纷案,还是公司方面与地方国资办之间的纠纷。


材料显示,根据峨眉山海天与峨眉山市国资办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权包括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含异地扩建项目)。2012年9月,海天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3注册地0年特许经营权。2012年11月1日,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移交至峨眉山海天,由峨眉山海天对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管理。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公司注册府的要求,峨眉山海天启动了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异地扩建项目建设,峨眉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景区污水处理厂分别在2015年7月和12月停止了运行,峨眉山海天异地迁建项目于2016年1月1日投入商业运营。峨眉山海天认为其就30年特许经营期限实际支付89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使用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资产及实施仅3年零2个月,依据公平原则依法应将剩余26年零10个月未摊销的部分予以退还或纳入异地扩建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中予以摊销。


因双方对停止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价存在争议,峨眉山海天就与峨眉山市国资办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向乐山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峨眉山市国资办退回峨眉山海天购买的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项目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未摊销余额8068.46万元及资金占注册地用利息,或将部分价款计入BOT异地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中,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中计提收回。


仲裁方面先是裁决峨眉山市国资办需支付峨眉山海天近8000万元,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目前海天水务未提起上诉。对此事公司自己进行了评估,若该宗特许经营权仍按无形资产核算,按原授予的期限直线摊销,综合考虑地有限公司方政府发债利率、公司长期借款利率及公司当前取得PPP项目的通常收益率,使用6%折现率和项目整体的预测现金流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后无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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