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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企业年报年检工商网上申报入口(工商年检网上申报入口)



为维护网上申报好自身良好信用形象


还未年报的各位老板


请速速填报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工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年报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部署要求,凡于2019年12月3年检1日之前在我市各网上申报级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济宁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入口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自20企业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年报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向登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还有这些便捷措施,快收藏企业!


为进一步减轻工商企业负担、累积企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最新要求,自2019 年度年报开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统计、海关、外汇等6部门将实施年报“多报合一”制度,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济宁cn)一并报送年报信息。




入口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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