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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丽水市人才政策)


近日,我市公布第二批企业骨干人才人选名单,认定“绿谷企业英才”100名、“绿谷企业新秀”300名。


企业骨干人才遴选认定是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力做大人才蓄水池的重要举措。2018年,我市推出“千名企业骨干人才”培育计划,坚持业绩导向、以质为先、以用为本的原则,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技能人才等四类企业人才为主要对象,每两年遴选认定一次,每次认定“绿谷企业英才”100名、“绿谷企业新秀”300名。


我市对“绿谷企业英才”和“绿谷企业新秀”实行专项激励,认定5年内,其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每年分别按地方综合贡献的100%和8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还可享受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直接申报工程师、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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