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观澜街道土官村“701户观澜”安置用地土地开发项目招流程商比选开审核发建设公告
为确保土官村“7网站01”户安置用地土地开发项目顺利实施,经土官村“701”户安置营业执照用地第一期土地开发建房流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商比选寻求合作开发商,特提出本公告。
一、招商人:
观澜街道土官观澜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观澜街道土官村“701户”安置用地第一期土地开发项目。
三、项目地点:
观澜街道土官村“701户”安置用地土地位于蒙自市人民政府南侧、文澜公园旁,规划用地面积为300.544亩,其中第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142.8492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四、开发方式:
按照蒙自市审核预留地开网上发政策,采用合作开发模式,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一)实物补偿
(二)货币补偿
五、开发内容:
由参加招商比选的企业提出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市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六、参加申请招商比选的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商比选要求参加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七、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至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相关规划设计条件资料将在报名时提供。
八、资格预审时间:
网站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至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三个工作日。
九、比选保证金:
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参加招商比选的企业须在收到招商人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3天内将人民币打入招商人指定帐户,申请资金到帐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时间、地点由招商人另行通知。
十、报名地点:
观澜街道土官村村委网上员会三楼办公室。
十一、报名须知:
参加招商比选的企业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十二、招商人和联系人:
法人代表:普会珍 13529932077
联 系 人:白舒婷 15094158108
熊思雨 17874017675
观澜街道土官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责编:吴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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