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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设计费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吗(设计服务可以加计抵减吗)

具体案例:我们是一家互联网公司,主要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请问在增值税上我们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和加计抵减政策?


图1


解析:贵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允许加计抵减条件,那么是允许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的。由于目前政策没有区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因此你们公司可以同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和加计抵减政策。


具体分析:根据相关规定,自9年4月1日至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其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软件开发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信息技术服务。


特别提醒:


1. 虽然2021年已过去,但目前在申报税时系统仍会提示纳税人可享受以上加计抵扣10%的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增值税即征即退不能同时享受。


图2


相关小知识:


1.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软件服务


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参考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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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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