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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多扣的税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对于多交税款的成因,除计算错误外,还有以下几点:

1、减免(包括“先征后退”)应退税款;

2、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汇算和结算应退税款;

3、误收应退税款、滞纳金、罚没款;

4、其他应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

5、误收和其他应退税款的应退利息。

如果是税局多扣的税金,可以这样做会计处理:

1,多交的税款,放在应交税费的借方即可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下个月交税时扣除多交部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扣除上月多交部分)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比如,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抵减以后期间应交增值税,无需编制会计分录,只在申报表填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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