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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税相关问题解读

1. 报销给雇员的医疗费用可否在雇员福利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福利费扣除。

因此我们对于未实行社会医疗资源统筹的企业,其为公司员工进行报销的医药费属于中国职工福利费支出;已实行医疗保险统筹(包括一个基本实现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家发展税务管理总局关于我国企业绩效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相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教师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2。职工体检费用可否纳入职工福利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扣除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保健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发展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服务方面的支出,可以自己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税前扣除。

(三)以发票方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能否在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A: 根据《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用的通知》(国家税务国家税务总局[2009]3号)第3条第2款的规定,对职工直系亲属的医疗补助属于职工福利费用范围。

职工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实际上是由企业支付的,因此可以作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按职工福利费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4、为员工进行报销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能否可以计入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A: 根据《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用的通知》(国家税务国家税务总局[2009]3号)第3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住房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企业发放的取暖费、物业费等属于为职工住房支付的费用,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照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如果已经进行货币化改革,取暖费、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支付,不得通过报销方式重复收取。

5、企业为员工发展提供一个集体管理宿舍的支出以及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企业为员工发展提供一个集体宿舍的支出,属于中国企业为员工工作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自己作为福利费支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税前扣除。

6. 茶应该包括哪些科目?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茶叶属于“行政费用-办公费用”。

7、办公室买的桶装水,计入“职工以及福利费”

今天我看了一家公司的一位老会计师的会计核算,发现该公司的老会计师把他在办公室购买的瓶装水列入了“应付员工工资福利” ,因此,该公司的福利支出总是超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但该老会计师从未在结算中进行过税务调整和增加处理,留下了很大的税务风险!

众所周知,很多会计风险是由不理解政策的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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