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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濮阳市土地使用税2019)



(一)请介绍市城区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滞纳金实行补贴的有关政策?

今年9月1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商品住房缴纳契税滞纳金实行补贴的通知,其补贴范围是对于市城区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2013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但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含)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与契税滞纳金等值的购房货币补贴,契税滞纳金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购房人申请契税滞纳金补贴,应携带契税完税证、身份证、银行卡到房地产管理中心窗口(阳光大厦二楼)办理,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与契税滞纳金等值的购房补贴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有群众反映,他是2000年买的房子,现在要缴纳契税,但是没有购房发票,又找不到房产商了,不能缴纳契税,过不了户,怎么办?

纳税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造成纳税人无法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就这种情况,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缴纳手续。


(三)目前单身人士购买房屋缴纳契税时,还用不用提供单身证明?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和基层减负等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文件规定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可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


(四)地税发票摇奖明年还有没有啊?电话7777707怎么打不通了?

明年地税发票摇奖继续实行,并且由一年一期变更为一年两期,摇奖输入电话7777707打不通的问题我们已经和网通公司沟通,得知正在维修。消费者可以通过濮阳信息港和濮阳市地税局外部网站进行输入,比电话输入更方便、快捷。


(五)近期我市普通住房的标准有没有新的变化,怎么进行调整的?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确定市城区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的批复》(濮政文〔2011〕105号)文件中明确了市城区普通住房标准按以下三个条件确定: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在5360元/平方米以下。


购房人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属于普通住房。


因普通住房标准至今已执行了四年多,实际成交价格与目前房地产市场不相适应,纳税人多次反映要求重新测算平均交易价格。我局也多次向政府请示,现已由房产部门重新测算实际成交价格后报市长办公会研究后决定,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将提升到9650元/平方米,有关文件正在走流程。很快市政府将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届时将会有更多的购房户享受到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六)在我市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房款已交清,开发商售楼部要求购房户统一办理房产证,并且向他们收取了契税,但是开发商迟迟没有替购房户缴税,该怎么办?

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文件规定契税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2011年契税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后,契税的征收机关为濮阳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税务分局,该局从未委托过任何一家单位或组织代征契税。开发商为购房人代办房产证并且收取相关税费,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自行协议或约定,建议购房人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者走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七)有私家车主咨询,2015年12月份预缴了交强险,保险时间从2016年2月6日开始,现在保险公司让我把车船税也缴了,那车船税是2015年的,还是2016年的,会不会到明年审车时车管所又叫我缴纳车船税?

《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可以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检验之前任一征收期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纳税人未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检验的当日。依据以上规定,这位听众所缴纳的车船税应当是2016年度的。


(八)还有一名车主咨询,他的车车船税是300,享受优惠减半征收,到保险公司缴纳交强险前,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规程及争议解决方案的通知》(豫地税发〔2015〕93号)规定:“三、(二)1.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第7号、2012年第25号)中的车辆,减征或免征车船税。处理办法:对于该类情况,不需要开具减免税证明。由扣缴义务人在办理车船税代收业务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公告》的规定进行判定,增加备注:“纳税人如果需要减免税证明的,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并按照本办法第4条规定录入减免税凭证代码。”


(九)有群众咨询,现在有套房子想出手,是2010年买的, 听说政策变了,现在还交不交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9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您的房子是2010年买的,到现在已经超过2年,如果是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如果是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


(十)要把自己的一套住房赠与给自己的儿子,缴税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目前在办理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主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在存量房交易中直系亲属关系怎样认定,还需要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吗?

在存量房交易中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报纳税时,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根据河南省地税局〔2015〕324号文规定,在存量房交易中,税收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提供的正当理由是以存量房交易双方是“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仅使用于住宅类存量房的交易),纳税人提供户口本(簿)、户籍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就可办理纳税申报缴纳手续。


(十二)目前契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4%;1997年10月1日前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适用税率为6%;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十三)我省契税的纳税期限进行了怎样的调整?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由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2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201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契税纳税义务行为,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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