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初创科技合伙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落地上海浦东特定区域。根据上海财政局近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已联合发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在上海浦东特定区域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司型创投所得税优惠鼓励长期投资


《通知》指出,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根据《通知》,浦东特定区域包括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浦东部分和张江科学城。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该政策设计了投资期限越长缴纳企业所得税越少的反向挂钩制度,进一步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耐心”。


《通知》发布,意味着浦东引领区意见中提到的“在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正式落地。今年7月发布的浦东引领区意见中提到,在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学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浦东这项针对创投的税收优惠大礼包,只适用于公司型创投,“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大概4万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大部分都是合伙制的,一些国企的创投机构可能是公司型的,市场化创投机构基本上都采用有限合伙型。”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股权投资,在《通知》规定的执行期内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适用《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


“两道税”问题仍未得到完全消除


在浦东特定区域之前,该项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落地中关村。上述分析人士称,该项政策同时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与个人股东持股比例挂钩,也有解决公司型创投企业的“两道税”意思在内。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建立的创投企业主要有公司制、合伙制两种形式。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创投企业都选择了合伙制,一般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募集资金并进行股权投资。


德勤在此前的评论文章中指出,该试点政策针对公司型创投企业的“两道税”困局进行定向突破,即通过在公司层面实施减免税的方式来降低个人投资者的整体税负。具体而言,受“两道税”影响,个人投资者通过公司型创投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合计税负率一般为40%。个人投资者通过合伙型创投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则一般就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处置收益等所得按“经营所得”税目适用最高边际税率为35%的个人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合伙型创投企业,其个人合伙人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可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优势更为明显。


“对于100%由个人股东持股的公司型创投企业,该政策的试点实施有望使个人股东的税负率下降至20%,和个人投资者通过合伙型创投企业可以达到的最低税负率相当,基本解决‘两道税’的问题。”德勤在文章中指出,“但对于由个人和非个人股东共同持股的公司型创投企业,如果企业将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全体股东,则可能使得试点政策带来的税收利益不能完全为个人股东所享有,总体税负仍将高于20%,‘两道税’的问题没有得到完全消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