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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预缴增值税是什么意思(预缴增值税款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如今铺天盖地,避之犹恐不能,实质上我倒觉着营改增难的不是税制设计,难的是中央与地方如何分税,岂不忆当初朱副总理跑遍全国找地方诸侯谈判才敲定中央拿75,地方拿25吗,而这25又如何分,又在省市县乡之间又多历纠缠与纷乱,抬望眼,繁星满天,俯视地,狼烟四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南通建工跑去南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总包价款10000万,如果预交200万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万,贷银行存款200万的话,就有问题了,为啥?


但其实这笔200万是在南京多交的,进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成了南通留抵的了,明显是南京占了便宜,如果200万进的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了?那么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没有余额,只有一个多交的200万进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6号文对此是有说法的: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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