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今年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投诉量居高不下,并且投诉解决率、满意率均偏低,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公示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问题导向,重点突出。经过前期充分调研,针对投诉量大、解决率低、满意率低的教育培训领域,充分利用信息公示的手段,通过信用惩戒理念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诚信经营,有效从源头降低投诉发生。
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对公示的每一条投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研判、汇总,确保公示信息权威、真实,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消费选择依据。
消费投诉是市场经营活动引发的维权行为、监督行为,与经营行为、市场活动、市场诚信、监管质量密切相关,堪称市场诚信的晴雨表,而消费投诉公示则是市场监管的好参谋、好助手,是市场信用评价的一部分,对于完善社会征信评价机制、促进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接下来,东城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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