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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武汉市政府国有土地补偿方案)

原标题:武汉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武汉市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该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查清全市土地、水、矿产、森林等资源家底。在2023年底之前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完善国有农用地土地等级价体系。探索开展农用地定级,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工作,及时反映农用地价格变化。


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不得重复征收水资源费,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不得超越权限收费。除规定的减免政策外,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者停征水资源费。探索开展水权交易试点。


严格保护国有森林资源。国有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等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资产不得出让。对确需经营利用的森林资源资产,要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条件、期限、程序和方式。在蔡甸区、黄陂区开展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探索通过租赁和特许经营方式发展森林旅游。对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现有国有土地交易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将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国有森林资源、矿产资源交易整合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完善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过程公开性和透明性,促进自然资源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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