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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开户需要行长签字(广发银行开户需要工作证明)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位女士被起诉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在广发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办了一张卡,还透支了30万。这位女士发现自己被冒名办卡莫名欠债,还因此上了失信名单气坏了。



被冒名办卡透支30万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7月,何女士被一担保公司起诉才知道被别人冒用自己的姓名申请了广发银行卡并透支30万,因逾期未还款,担保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才起诉何女士,但是何女士核对《广发银行财智金申请表》和《个人贷款合同》的内容和本人的签名,发现申请表的内容记载“转入银行:广发银行湛江分行,账号62×××01,”不是本人的银行账号,名字也并不是本人签名。同时,《个人贷款合同》最后的名字也不是本人签名。何女士从未向广发银行湛江分行申请开立“财智金”信用卡,也没有授权款项划入开户行,更没有使用30万贷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何女士诉至法院。


广发银行说贷款应由何女士还


广发银行湛江分行辩称,虽然《个人贷款合同》以及《广发银行财智金申请表》的签字和指纹经过司法鉴定不属于何女士本人,但是财智金申请表需要提供的身份证、个人的购房合同、个人贷款担保合同、结婚证材料均属于何女士的个人重要信息,即便不是何女士本人亲自办理,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何女士授意案外人代理办理的,应该是她授意他人办理且使用了卡上的30万元,所以何女士应承担财智金本息的偿还义务。


法院认为,信用卡并非何女士个人提出申办,申请表上也不是何女士本人签名,正是由于广发银行湛江分行未能尽到严格谨慎的审查义务,导致62×××55号信用卡被他人冒名办理并使用消费,致使何女士的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最终,法院判决,何女士无须承担广发银行湛江分行“财智金”信用卡额度300000元及产生利息的责任,广发银行湛江分行消除何女士在相关不良征信记录。


30万额度的信用卡竟然被冒名办理,足以看出广发银行湛江分行在给客户办卡时是多么不谨慎。不知广发银行总行行长尹兆君如何看待分行的草率行为,生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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