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户行哪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户行行号)

公告编号:临2020-003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可转债代码:110059 可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的集团口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人民币 亿元



注: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2019年3月、2019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9.00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公司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同时,本期将票据买卖价差从“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支出”调整至“投资损益”,上期比较数据同口径调整。


(5)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2019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严合规、提质量;优管理、强能力”经营主线,稳中求进抓机遇,创新发展控风险,实现了营收、净利润“双增”。


经营效益实现双增。2019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06.88亿元,同比增加198.23亿元,增长11.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11亿元,同比增加29.97亿元,增长5.36%。


资产规模平稳增长。截至2019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0,047.96亿元,较年初增加7,151.90亿元,增长11.37%。


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公司信贷业务运行平稳,为应对外部复杂环境,满足更为审慎的监管要求,公司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稳妥有序处置存量风险,年末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但总体风险可控,截至2019年末,不良贷款率2.05%,较年初上升0.13个百分点。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存在差异,如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发布的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到10%,公司将另行公告。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郑杨、行长潘卫东、副行长兼财务总监王新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培东签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公告编号:临2020-00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给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9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非信用方式且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授信期限2年。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操作与内控管理规程〉的议案》


2020年1月21日


公告编号:临2020-005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8票 回避: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注:公司监事孙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修订〈流动性风险操作与内控管理规程〉的议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1日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1月2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90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2年。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核定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公司关于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90亿元人民币,非信用方式且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授信期限2年。


鉴于公司核定百联集团综合授信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百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33%,且百联集团副总裁孙伟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百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百联集团是上海市属大型国有重点企业,由原上海一百集团、华联集团、友谊集团、物资集团合并重组的大型国有商贸流通产业集团,挂牌成立于2003年4月。百联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业务涵盖主题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大型卖场、标准超市、便利店、专业专卖等零售业态,旗下荟萃了上海第一百货商店、上海第一八佰伴、东方商厦(连锁)、永安百货、上海虹桥友谊商城、上海时装公司、上海华联商厦、上海妇女用品商店、百联上海南方购物中心、百联上海西郊购物中心、百联上海中环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拥有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连接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4000家经营网点,是国内大型的国有商贸流通产业集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其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对其发放无担保贷款,也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90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