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标准为每年1000元 最高标准为每年9000元 缴费时间将延续至12月10日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乡居民自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缴费时间将延续至12月10日。
本市还将继续对符合缴费补贴条件的参保人给予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对选择缴纳最低标准及2000元(不含)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不含)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不含)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到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通过多缴费给予多补贴,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待遇水平。
开通专用账户之后,参保人需要携带存折复印件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或村委会签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协议。在参保人信息不变的前提下,此协议长期有效,下一年就直接默认上一年的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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