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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简述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到期不还钱咋办呢?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就是将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当然前提是刚好债务人有动产在债权人手里啦)。这项权利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就是法律赋予的当然权利,不需要提前约定。


留置权分为【民事留置权】和【商事留置权】两类。民事留置权适用于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和企业之间,商事留置权只适用于企业之间。两者在留置权成立条件上有所差异。


留置以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商量好留置后什么时候还钱,如果没约定的,默认是60天以上宽限期(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到时候还是没还的,可以和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留置后,如果东西没了(物权消失,比如留置物灭失)或者成立债权没了(担保物权消失,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等),留置权消灭。


(注:如果留置权人把留置物搞丢了或者搞坏了,是有赔偿责任的。)


另外如果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债务人偷偷把留置物拿回来后,债权人就不能再留置了?)


(一)什么时候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已到期


例:某物流公司A为B运送货物,约定货物到后一周内支付简述运费,A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B支付运费被拒绝,这个时候B能对运送的货物行使留置权吗?


答:不行,因为债权还没有到期(一周后才到期)


2、合法 占有 债务人的 动产


1)必须合法,取得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公开的,合同或者法律依据,通常基于合同性质。


例1:A把房子租给B,B退租搬离时还有一部分租金未付,问A能不能对B尚未搬走的家具行使留置权?


答:不行,因为A对B的家具没有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关系


例2:A把手机拉在出租车上,发布寻物启事,答应给归还失物者3000元酬金,出租车司机归还手机时,A拒绝支付3000元酬金,问出租车司机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答:不行,因为捡到遗失物不属于合法占的有


例3:A公司把一批货物存放在B公司仓库,后C公司因为A公司拖欠300万贷款,派人从B公司仓库强行把这批货物拉走抵债,问C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答:不行,因为强行拉走属于侵权行为,不是合法占有


2)必须是占有,不是单纯持有


例1:A在B公司任职,B公司为其配备了笔记本电脑,A离职的时候因为B公司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对笔记本电脑行使留置权?


答:不行,雇员持条件有雇主的动产,属于单纯的持有,无法行使留置权。


3)必须是动产,不能留置不动产和权利。另外如果留置的财产可分,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4)债务人不享有处分权的动产,如果是债权人善意取得,也可以留置


例1:A借了B的笔记本电脑,结果把笔记本电脑屏幕搞坏了,拿到维修店C去修理留置权,约定维修费200元。B得到消息后,告诉A不借了,同时让C不要把电脑给A,C跟A确认,A也确认了。如果A拒绝支付维修费,C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答:可以,C和A约定维修合同的时候,不知道电脑不是A的,主管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属于善意取得。


3、动产的占有和债权的发生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民事留置权:1)债权就是因为该动产本身而产生 2)债权和该动产返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 3)债权与该动产的返回义务基于同一事实关系而发生。


例1:A把足球踢到邻居B家,B受到惊吓,把手里的花瓶摔了,问B能否对A的足球行使留置权?


答:不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如果是A用足球把B的玻璃窗踢碎了呢?


例2:A向B借了一台电脑,B向A借了一个手机,问A如果不肯归还电脑,B是否可以对手机行使留置权?


答:不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商事留置权: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例外:


1)、第三人财产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才可以留置。(如果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能留置,第三人可以请求返回)


2)、债权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非营业关系)的不适用商事留置权,不能行使留置权。


4、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法律禁止流通的不能留置,比如毒品、枪支弹积极药等


2)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


3)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身份证、人事档案、尸体、骨灰等


(二)留置权的优先级如何?


1、留置权相对于抵押权、质押权都是最高的(法定担保物权>意定担保物权)


2、未登记抵押权优先要件权最低(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登记了的抵押权和质押权按照设立时间(登记、交付)确定优先级。




说明:我学的是孟献贵的民法精讲课程,客观题学习包里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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