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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年报漏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据悉,企业自行通过网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网址:http://xz.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并公示年报。企业在首次年报及公示信息前,应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企业信息填报)中进行企业联络员备案。已备案的企业联络员如需变更的,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中办理联络员变更,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变更。


发现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需要修改的,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企业年报信息有误或不齐全的可在6月30日前进行修改,6月30后最终公示的年报存在错报、漏报、虚假等情况,企业不但要自负其责,还可能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说。


拉萨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要增强主动报送年报的自觉性,按时依法年报。若存在年报未报、漏报、错报、虚假的情况,不但要自负其责,还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失信惩戒,将在企业招投标、信贷、融资、政府采购、授予荣誉、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上均受到限制,即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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