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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海关业务的企业注意了:五一起海关年报企业年报均上传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楚天都市报4月17日讯(记者陈希 通讯员张述兵 上官晓敏)湖北省工商局今日对外公布,今年涉海关业务市场主体的年报申报有新变化:实施工商、海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海关管理企业的企业年报和海关年报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

海关管理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上述单位,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工商年报和海关年报:即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海关年报事项,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不对外公示。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从明年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固定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湖北省工商局提醒,逾期未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将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海关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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