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接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捐赠款物的公告
1月25日,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得到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近期,部分企业(组织)和个人来电咨询,自愿捐赠款物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规范捐赠活动,依据相关规定,本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款物由市红十字会定点接收,所有筹集的爱心款物原则上由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全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捐赠方式详见《三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特此公告。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三明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三明市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捐款
(一)捐款账号:
账户名:三明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
账 号:1404048329010035852
(二)邮局汇款: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23幢3楼(市政府机关食堂3楼),邮编:365000。
(三)捐款说明: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疫情防控”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二、物资捐赠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联系电话:
红十字会:林瑞班 0598—8261243、13799151232;
市卫健委:吴爱玉 0598—8226029、13850855330
4.捐赠款物原则上由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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