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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市场主体向绿而行因绿而兴

5月31日上午,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青海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青海税务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贡献税务力量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请举例说明,绿色税制在这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晓梅:青海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税收体系,助推市场主体向绿而行、因绿而兴。

环保税促使企业绿色转型

作为“绿色税制”的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开征以来充分发挥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作用,在助力企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环保减排力度的同时,促使传统高能耗产业实现绿色转型。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两台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该公司先后投资1.07亿元分两批次对发电机组技术改造。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由2018年的174.04万吨降低到2021年的29.92万吨,环境保护税也从2018年缴纳159.13万元下降到2021年的20.72万元,下降幅度高达87%。

开征以来,全省税务部门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1352户,征收税款3.44亿元,减免税款0.87亿元。

资源税助力产业绿色发展

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正式施行,《青海省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出台,明确对纳税人回收利用尾矿免征资源税,对共生矿产品和伴生矿产品,按当期全部应税矿产品销售额比例,分别减征40%和50%的税收优惠政策。

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是一家大型资源开采企业,在减税效应等因素激励下,该企业不断提高共伴生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资源税实际综合负担由5.14%降为4.79%,一年增加利润921万元。

资源税法施行以来,全省2932户次纳税人享受低丰度油气田、衰竭期矿山、共伴生矿、尾矿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收优惠9445.30万元,综合负担下降0.19%。

记者:十年来,办税缴费服务有哪些成就和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景芳:这十年纳税服务成效显著,变化翻天覆地。我从以下三点来阐述: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我省税务部门连续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简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务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

从2014年到 2022年累计推出春风行动系列举措40类160项632条。尤其是在2021年,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267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65个。

打造办税缴费新型模式

十年时间,我省税务部门以“互联网 ”为方向,实现了“线上办税服务厅为主、自助办税服务厅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新型办税缴费模式。

目前,我省税务部门提供办税缴费214项业务网上办,236项业务文书可电子方式送达,全省纳税人超过90%的办税缴费业务选择网上办理。以前,纳税人从开业登记到领用发票要20天,现在1.5个工作日即可。以前纳税人注销流程要超过一个月,现在5至10个工作日内一般流程即能办结。办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归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号通答”,曾经一度占比达70%的多次问询、多次拨打现象降至1%以下。

不断确保维权渠道畅通

十年来,我省税务部门积极畅通征纳沟通渠道,按照“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原则,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调查-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提速案件办理,最短的可在3个工作日实现反馈。

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请介绍一下税收法治建设十年来的成就和亮点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吕波:十年来,青海省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税收法治建设实现了由有到优,由规范执法到精确执法的转变,有力保障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工具,强化综合税政研究,推动税费政策落实,税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愈加凸显。特别是,税费政策已经成为服务“六稳”“六保”,应对疫情影响,打赢攻坚战,助推绿色发展等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长效机制,围绕“阳光”“规范”“法治”目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障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融入税收立法进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严防制度性侵权。梳理发布7类48项52条权责清单,有效厘清税务机关权力边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甘青两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化解涉税矛盾争议

借鉴“枫桥经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复议案件办理拓展新途径,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十年来,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全省税务部门通过健全行政复议主渠道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健全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基层行”,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部分地区建立“零距离法律援助工作室”。将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等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学科目,并纳入年终述职和考核。

记者:从税收数据看,请问全省经济发展亮点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处处长张宏娟:税收数据具有时效性强、覆盖面广、颗粒度细的优势,能够较为迅速、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我从四个方面介绍一下近年来税收大数据反映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和亮点。

税收规模迈上百亿元

2012年至 2021 年全省累计入库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3631.48亿元,是上一个十年(2002年至2011年)的3.27倍,税收规模从2011年的253.48亿元扩大至2021年的435.88亿元,连续迈上两个百亿元台阶。

十年间,我省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助企纾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税费优惠政策的红利持续释放,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涉税主体规模壮大

全省登记正常管理涉税市场主体数量,从2018年的19.4万户增加至2021年的 26.62 万户,相当于每年新增 2.41 万户正常涉税市场主体。特别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 年办理开业登记 4.21万户次,超过疫情前2019 年的 4.11 万户次。办理停业登记 163户次,比“十三五”时期年均数量大幅下降 79.1%。办理注销2.42万户次,比“十三五”时期年均数量大幅下降 26.7%。

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从2017年至2021年,即全面“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数据看,全省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收入规模扩大了73.4%,年均增长14.8%,反映出全省市场主体交易活跃度进一步增加。特别是2021年,全省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20.8%,显示企业往来销售稳步恢复。

“四地”建设稳步推进

2021年,全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态产品供应等相关行业的企业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其中环保工程施工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6倍、森林经营和管护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2倍、草种植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3倍。

钾肥、单晶硅、多晶硅生产制造所属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税收占全省税收的比重,比“十三五”时期提高了2.29个百分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税收同比分别增长3.2倍、1.2倍,清洁能源行业税收占全省税收的比重达到7%。旅游会展服务、博物馆、旅游客运、文化活动服务等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3倍、2.4倍、1.8倍和57.6%。牲畜批发、蔬菜加工、乳制品制造等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9倍、81.7%和39.7%。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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