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
申请资质晋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⑴、开发房地产主管部门关于申报企业资质晋级文件(由企业资质现管理部升级门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出具此文件);
代办⑵、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从房地产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端打印)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⑸、企业最新章程(加盖公章);
⑹、企业投资者验资报告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及任命文件;
⑻、企业各专业技术、经济、财务、统计师等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件
⑼、本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实施情况证明文件(立项批文及项目“五证”);
⑽、本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效证二级明材料;
⑾、本企业近3年年度“房地产开代办发统计基层标准表”(表资质号:H101、203表)(加盖县统计局公章;统计报表数据应与升级实际房地产开发的业绩一致);
⑿、本企业各项目《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的样本;---指发给业主“两书”(业主已签字)的样本二级二份⒀、本企业各项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企业端打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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