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
与此同时,为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税务系统倒排工期、全力推进,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第一时间制发公告,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征管操作办法;第一时间部署到位,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升级调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政策好操作、易实施、快落地。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税务部门将继续扩大推送税费优惠红利账单试点范围,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将税费优惠红利账单推送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同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政策效应分析,算清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的“效应账”,让政策效应在充分释放中更好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