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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属于商法渊源吗(根据商法的概念,公司法不属于商事主体法)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云表示,出台《条例》是我国商事立法回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实施的重大举措,是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聚焦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认为,《条例》有机整合现行较为分散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做到了“六个统一”:统一机制,有效明确各方权责;统一材料,规范市场主体档案;统一流程,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统一管理,提高登记队伍建设;统一考核,科学评估营商环境;统一系统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革。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文献表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登记注册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是对近年来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成果的固化。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兼顾“稳”和“进”,在“稳”的方面,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增强企业获得感;在“进”的方面,推进粤港澳准入规则对接,加快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许小宁指出,《条例》贴近民意,着眼于解决登记管理实际问题,提出了更加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创新制度安排,同时也对登记办事实效提出更高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创新服务方式,既服务好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又服务好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推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市场主体大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认为,《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制度运行层面正式形成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准入机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完善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一市场主体成立条件;细化市场主体登记程序,规范登记管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强化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加强信用约束。赵旭东希望持续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推动统一商事立法规划和《商法通则》制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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