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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服务费发票税率(服务类发票税率)

租了一个国企的房子开饭店,拿到合同后发现本来约定好的房租,在合同中变成了综合服务费,发服务票也是开的服服务务费..请问这是不是涉嫌偷税漏税?



解答:


这是典型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一、开票方的影响


两种开具的差服务费异在于:


1、少交增值税


通过将房屋租赁开具成服务费,可能是为了少交增值税。房屋出租,在营改增后取得的房产和一般计税的情况下,税率是9%,而服务费是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房屋出租征收率是5%,服务费是3%(疫情期间是1%)。


2、少交房产税类


房屋出租的房税率产税需要按照租金的12%缴公司纳,税负较高。避开出租行为,就可以按照房产原值的1.2%缴纳,税负会降低很多。


二、发票接受方的影响


作为房地产发票接税率受方,接受不合发票规的发票公司有非常大税务风险。


1、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规定,接受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一旦发现,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严重者类还有罚款。


2、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接受不符合发票规定发票,不服务费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已经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一旦发现,就需要企业按照规定去补开发票,否则房地产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既然发现了问题,建议及时要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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