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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总局官网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查询网官网查询)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同时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商标查询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通知》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提出了三个方面共九项要求商标。


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查办涉驰名商标案件


一是严格立案主体。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均有权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但鉴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特殊性和商标专业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由地级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违法案件。需要指出的是,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有驰名商标认定记录、不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县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权立案查处。2009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部分省份试点省直管县改革,赋予部分县(市、区)与设区市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直接由省级党委政府管理。针对上述情况,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申请批复授予13个省份共64个省直管县(市、区)履行商标管理职责的部门驰名商标立案管辖权限,上述批复继续有效。鉴于地方管理体制的动态调整,《通知》要求,省直管县(市、区)如有调整,需要取得驰名商标立案权国家限的,应通过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另外,《通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指履行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等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各地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具体以当地 “三定”方案为准。


二是严格办案时限。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同查询时废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各类违法案件立案时限作出统一规定。现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综合上述规定,《通知》明确“立案机关查处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违法行为,应于收到当事人书面请求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有特殊情况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等要求。同时对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二条“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级报送材料”的规定,《通知》予以重申。


三是严格报送程序。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情况,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相关要求予以重申。首先,明确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下辖市(地、州)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的驰名商标请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其次,经核查符合规定的,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请示,并将立案材料和证据材料副本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经核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立案机关。


二、有效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和使用


一是加强材料审核。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了《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以下简称《摘要表》)及说明。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应当填写《摘要表》,并按照《摘要表》及说明准备证据材料,同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立案机关应指导申请人填写,同时对材料及证据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对真实性予以核实。具体审核方式包括书面核实和实地核实。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本辖区内立案机关驰名商标保护的业务指导,在个案中要对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予以复核。


三是加强规范使用总局。驰名商标是《商标法》对于未注册或者未在类似商品上注册而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设立的特别保护制度。其中,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的保护,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服务)上的保护。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应当在客观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主观上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并请求保护,这体现了驰名商标制度旨在防止已经驰名的商标被他人侵犯、制止混淆和误导、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采取官网集中宣传、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充分理解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而不是荣誉称号,驰名查询商标代表的品牌价值要通过市场认可来体现,而不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认定来实现。要通过诚信经营,加强自身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美誉度来提升品牌价值。在办案中,要注意区分驰名商标正当使用与违法宣传的界限,若企业在经营活动官网中对自己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工商的记录作事实性陈述,没有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行为的,属于正当使用;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将“驰名商标”字样突出使用,用以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超出正当使用范畴,构成《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一是强化及时保护查询网。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审查认定和执法保护是两个商标查询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查认定,立案机关负责结合具体案情,对违法当事人依法查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要求,立案机关自收到认定批复后六十日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报省级知工商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抄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案件处理情况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因此,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强调认定批复下发后,立案机关要及时处理相关案件,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逐级上报处理结果。


驰名商标保护,事关商标权利人切身利益,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立足职能,强化业务指导,总局指导各地知识产查询网权管理部门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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