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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属于谨慎性原则吗(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条件和影响因素有哪些)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路钢构”)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1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 ?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客户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截止2020年5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江苏宝通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决定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宝通公司破产清算预提坏账准备事项,将会对公司2020年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公司将密切关注宝通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根据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对上述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坏账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计提比例合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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