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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源营业执照怎么办(天津源泰营业执照)


本次通报共210个批次的农药产品,其中在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达州市、广安市、绵阳市、德阳市7个市的50家农药生产企业抽取农药产品81批次,在盐亭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蒲江县、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6个县(区)的34家农药经营单位抽取农药产品129批次。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企业抽查结合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四川省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品种,市场抽查以县(市、区)农药经营门店为重点抽查对象,抽查品种以生物农药、灭生性除草剂和杀虫剂为主。


抽查结果


经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抽取的210个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208个源泰,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为99%。其中生物农药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0批次产品均未添加化农源学农药成分,合格率100%(见附件1);灭生性除草怎么办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的41批次产品均未添加百草枯,合格率100%(见附件2);杀虫剂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2批次产品有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见附件3);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8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见附件4);另有6个批次产品不属于本次专项抽查范围,产品质量为合格(见表1)。


表1 其他样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


登记的有效成分


未经登记的有效成分


质量综合判定


农药


名称


指标(%)


检测天津结果(%)


农药


名称


含量(%)


1


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


盐亭县福隆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柏梓羊山军分公司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2020071522


多效唑


15.01.0


15.2


未检出



合格


2


250克/升吡唑醚菌酯乳油


夹江县万禾农资经营部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1-03-17


L1B103


YA21206803


吡唑醚菌酯


24.51.5


24.4


未检出



合格


3


56%2甲4氯钠可溶粉剂


蒲江县高新农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0200107


2甲4氯钠


58.0-55.0

营业执照

56.8


未检出



合格


4


65%2甲4氯二甲胺盐水剂


眉山云芸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国家

20210410/01


2甲4氯二甲胺盐


53.01.325


54.2


未检出



合格


5


56%2甲4氯钠可溶粉


眉山市绿果丰农资有限公司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沈兵县农药厂 受托生产傿名称: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20200418


2甲4氯钠


58.0-55.0


57.4


未检出



合格


6


20%乙羧氟草醚乳油


眉山聚农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0200105B1005


乙羧氟草醚


20.01.2


2怎么办0.1


未检出



合格


存在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检出假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未检出且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劣质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见表2)。


表2 不合格样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农源


登记的有效成分


未经登记的有效源泰成分


质量综合判定


备注


农药名称


指标(%)


检测结果(%)


农药名称


含量(国家%)


1


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夹江县万禾农资经营部


山东新势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0326040327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1.10.2


未检出


唑虫酰胺


联苯菊酯


噻嗪酮


4.8


2.4


8.84


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


2


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


洪雅县绿雅农资童兴芬加盟店


委托企业:


河南赛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生产企业:


山东凯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1/03/02


高效氯氰菊酯


4.50.5


3.0


未检出



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


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认真核查,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持续保持对禁限用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县(区)将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和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罗瑞;联系电话:028-85505215;E-mail:scnys@sina.com;


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周了;联系电话:028-85018278;E-mail:nyzhzf2020@163.com


川农函〔2021〕703号 附件1-4.doc


1.生物农药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灭生性除草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3.杀虫剂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营业执照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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