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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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步国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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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于2019年10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47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陈峥和李小林董事委托孙隽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步国旬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分支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公司撤销无锡分公司,并在江阴市新设1家分公司,承接原无锡分公司经营和管理职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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