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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政策(江苏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太意外了,出额院结算时刷了医保卡,发现连同优抚补助政策费都直接报销了,我不用再携带资料特意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报销了。”浦江四级伤残军人浙江省老吴高兴地说免征,这对于行动不便的伤残军人来讲真是太方便了。


近日免征,浦江县医保局联合浦江县退役军伤残人事务管理局,通过办理流程再造、数据信息共享政策,经过多次测算,开发优抚补助联网结算项目,已正式将1至6级的革命伤残军人就诊结算医药费接入“3 N”医保报销“一站式”江苏省结算平台。伤残军人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结算费用时刷医个人所得税保卡,在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军人费后,就能同步实现伤残军人优抚补助保障报销结算手续,真正实现报销“零次跑”。


这是浦江县继工会医疗互助纳入“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又一项便民举措。浦江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伤残浦江县推行的“3 N”医保江苏省报销“一站式”结算,其中的“3”即指基本医疗、大军人病医疗和医疗救助,“N”即指其他部门的各类补额助。优质、高个人所得税效、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模式,是对深化“最多跑一次浙江省”的再一次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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