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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增值税报税按月还是按季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还是按季度申报)

今年7月1日,上海税务部门开始推行税种综合申报,将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纳税期限由原先的按月申报统一为按季度申报;同时,在电子税务局将各税种申报进行合并,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这一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是首次探索。


“以前,各税种申报期限比较分散,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申报一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5月和11月申报、印花税按月申报,综合申报以后都统一为按季申报,管理起来更加简单,可以降低公司税务管理成本。”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盛殊表示,“综合申报后,我们公司每季度约有25万的印花税可以到下一季度申报期再申报缴纳,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也有很大的帮助。”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报税负担,上海税务部门还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往期各税种填报情况的统计分析,提炼出10个关键高频字段,企业填写后,即可自动填入申报表,有效减少企业准备时间和申报时间。7月份推行综合申报以来,已有33.8万户企业享受该项便利举措、涉及税额76亿元。


普华永道税务合伙人陈琳表示:“作为一家专业服务机构,我们欣喜地看到上海税务部门推出了多税种综合申报的创新举措,将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合并申报,并将征期统一为按季申报,在减少纳税申报次数的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申报负担和现金流负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海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表示:“综合申报是在前期充分开展大调研的基础上,体现纳税人期盼的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是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这五个税种在纳税期限、申报流程、填写要素等方面重新梳理整合,使纳税申报模式更加简便易行,真正实现了‘简流程、简资料、减时长’的集约式办税服务。下一步,上海市税务局将继续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进一步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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