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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个人独资企业交什么税(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些什么税)


时政要闻

  • 国务院: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 预计缓税2000亿元左右

10月27日国常会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


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地方行动

  • 西安市:“十四五”营商环境达到西部领先

10月26日,西安市印发《西安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发展规划》,到2025年,拟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营商环境体系,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


西安将全面开展“四最”营商 环境建设,做到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着力推进“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招投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应用,提高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比例,电子保函占比达到80%以上。


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通过建立完善“互联网 ”报装系统和缴费平台、优化提升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客户报装“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一人负责、一家牵头、一窗受理、一次报件、一表录入、一网审批、一站服务”。完善供电机制,积极探索实施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和收费透明度。


  • 浙江成全国第2个存量“僵尸企业”清零的省份

近年来,浙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和风险可控的原则,稳步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列入国家重点处置名单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成为全国第2个实现存量“僵尸企业”处置清零的省份。


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共立案破产案件近1.3万件,涉及企业1.8万多家。累计完成“僵尸企业”处置1352家,有效处置各类债务83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3万多人。


2014年至2020年底,浙江通过破产程序共核销金融债权4661.15亿元、处置土地15.14万亩、处置房屋4053.9万平方米、安置员工10.1万人。


浙江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破产审判便利化”府院联动省级联席会议,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政策体系,印发《浙江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重点就健全清算注销制度、优化破产办理流程、完善特殊退出制度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明确。


同时,通过月度通报、适时约谈、实地调研等举措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 上海:修订通过新版《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0月28日,新修正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审议后表决通过,并于当天起施行。此次修改有针对性地对17个条文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对企业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明确规定由“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对照《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要求,将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调整为“申报承诺制”。


新增了“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的规定。


新增了登记缴税合并办理和有线电视同步办理相关规定。


明确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


新增了“规范查办涉企案件”的规定,明确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保护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新增了“试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规定,明确建立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做“啄木鸟”,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言献策。



典型案例

  • 福州市: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工作

近年来,福州市围绕“就近办、同城办、自助办”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起,启动了新一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工作,明确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和优服务的“四减一优”工作目标。


统一便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将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事项清单管理系统”源头管理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办理,实现便民服务办理全流程线上办理、全过程在线监管。申请人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报后,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至乡镇(街道)审批办结。


统一便民服务规范。引导县(市)区规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各站所服务事项,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便民服务事项,并统一使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全面完善网络环境、办公电脑等基础设施配备,为办事群众提供复印机、休息椅、饮水机、纸张等便民设施。


统一建立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扫码评价和短信评价功能,主动宣传、引导办事群众参与办事评价,安排专人通过福建省“好差评”管理系统核查、处置评价数据。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在办事窗口设置评价器,主动引导办事群众事后现场评价。对于差评业务,组织人员进行问题自查和事后回访,形成回访台账,确保差评回访率和整改率达到100%。


  • 上海浦东新区:创新知识产权“快保护”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表决通过。


文件明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事务“一站式”保护机制,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事务在浦东新区“一网通办”。


在“快保护”方面,该规定提出相关创新举措,包括推行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创新专利侵权责任判断规则、建立履行调解协议后处罚适当减免的特别规定等。


规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拟报请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的规定提供预审服务。


在知识产权“严保护”方面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进一步压实会展举办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等。


  • 广州开发区:设立超100亿元专精特新投资基金

近日,在2021年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大会上,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获批创建全国首个“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设立百亿规模的专精特新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构建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平台体系。该基金总规模超100亿元,将致力于搭建湾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业化股权投资服务平台,打造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营商环境、专业园区、投资基金、资本运作”全链条服务,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国内开创中小企业暖企政策体系“先河”,先后制定出台“民营及中小企业18条”“暖企8条”“稳企6条”和“专精特新10条”专项政策,三年内拿出3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打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接下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继续强化金融服务供给,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集合票据、私募债等新型债券,以及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发行各类创新型融资工具,特别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对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创业早期企业开展天使投资。


  • 青岛自贸片区:建立营商环境片区、企业家、云监督查机制

近日,青岛自贸片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督察工作机制,成立企业家督导委员会、片区督察委员会,聘请140余名企业家督导委员、片区督察委员开展营商环境督导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督察工作机制以建设“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业宜居”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总目标,通过点、线、面“三位一体”开展督察工作。


建立片区督察工作机制,成立营商环境片区督察委员会,以每平方千米为单元,组建片区督察员队伍,形成督察“点”,对点上的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开展督察;


建立企业家督察工作机制,成立营商环境企业家督导委员会,以产业链为牵引,组建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外资企业、新经济等7个委员会,形成督察“线”,对片区经济发展、重大方案、涉企政策制定等建言献策,对行业营商环境开展督察;


建立营商环境云督察机制,依托数智化应用,打造营商环境督察云平台,片区人人随时随地对办事堵点、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扫码下单督察”,形成督察“面”,实现问题“云反映、云互动、云反馈、云评价”的“一码监督”。


青岛自贸片区同时建立三项保障措施,即强化督察反映问题办理,接诉即办,“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全程跟踪、限时反馈”;强化问题分析通报,定期统计分析,找准服务“梗阻”,精准施策,优化提升;强化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 厦门湖里区:改“部门综窗”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

厦门湖里区审批管理局对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推行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受理,将原来设置的“部门综窗”改为打破部门界限统一设置的“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办理18个部门517个事项,占中心办理事项总数的70.5%,其中即办事项345项,占比66.7%。


在跨部门综合窗口试运行后,针对相关部门的事项调整要求,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予以调整,以确保事项办理要求规范合理,有些事项同时征求劳动部门的专业意见。


按照颗粒化、无差别、同标准的办理要求,对综合窗口办理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办事指南、审查要点和问题库,制作收件受理工作手册,统一组织管理考核培训,确保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熟悉操作标准、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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