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偿债能力与谨慎性原则(不会降低偿债能力评价的是)



所谓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企业的偿债能力,对于企业的债权人来说,最为重要。作为债权人,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基金会等非金融机构以及债券投资者,出借资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息收入。出借资金的前提是债务人能够按照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那么债权人不仅不能从这种资金借贷业务中获得预期的收益,反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如果债务人破产,那么债权人遭受的损失会更大,甚至血本无归。所以作为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企业的偿债能力。


一、分析偿债能力的指标


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有许多种,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这些指标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以有关项目,如流动资产、速动资产、现金等价物期末数和流动负债期末数进行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比率大小来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的大小。有的企业为了筹集资金,有意在会计期末采用推迟购货、抓紧收回应收账款、尽可能在偿还债务后再商借等办法,提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人为地粉饰财务状况,从而给债权人等报表使用者以错误的信息。而且,这些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发生财务危机时的偿债能力,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断,不再有新的现金流入因而只能依靠现有现金以及其他流动资产来偿还。而现金流量指标则不同,它反映的是企业在一个会计期内实际收到和支出的现金量和结存量,因而能更真实、直观的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


1、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净利润>0时,借款人需考虑分配股利。此时企业出现两种情况。


(1)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时,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可能会首先用于发放股利然后偿还贷款;偿贷资金不足时,再用投资活动的剩余现金偿还;仍然不足时,他就要借新债还旧债。这时的还款来源可能是经营活动,也可能是投资和融资活动。


(2)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时,借款人可能会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在发放股利后,首先弥补投资活动的现金需求,然后偿还贷款;不足以弥补投资需求或还款时,借款人要对外融资。这时的还款来源要么是经营活动,要么是融资活动。在此情况下,为保证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常会要求借款人的股东出具贷款未偿还期间,不要求分配股利的承诺。


2、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净利润<0,那么,借款人不需要分配股利,而可以直接还款或弥补投资活动的现金不足。


3、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净利润<0时,靠借款人正常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已出现困难。借款人偿债来源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上述情况可能会形成拆东墙补西墙状况出现,债权人应择机退出。


4、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0,净利润>0时,借款人的处境雪上加霜,因为他还可能要分配股利,在他面临分配股利的资金尚不落实的情况下还要还款,更加剧资金周转不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