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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惠)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备受总理重视。此次国常会部署的减税降费政策,第一条就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初创企业孵化服务。


会议决定继续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南都记者注意到,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对象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开始于2019年1月1日,施行3年后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该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其目的是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1月19日召开的国常会是对该项税收减免政策延期的举措,继续鼓励扶持科技创新、就业创业。


国常会还提到免税对象应符合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此前联合发布的通知,该政策的免税对象应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继续免征农贸市场、高校学生公寓等领域的房产税


除科创领域外,国常会还部署了对农贸市场、高校学生公寓等四个领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政策。


会议决定,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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