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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税税优惠政策怎么写(如何申请房产税减免政策)

​又到季度申报征期,本月除了常规税费种申报外,涉及自有房产土地的纳税人本期还需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那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大家还记得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享受优惠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下吧~




一、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规定:




(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本公告列举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范围具体范围如下:


(一)住宿餐饮业包括住宿业和餐饮业两类;


(二)文体娱乐业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五类;


(三)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六类;


(四)旅游业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




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上述本公告适所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范围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此条免税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此条免税政策。




对个人出租房屋、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和委托代征业务涉及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适用此条免税政策。




二、电局申报操作流程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完成“减免资格核验→维护税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便可享受到免税优惠。




(一)减免资格核验




由于现在已经是第二季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第一季度应已经提交过该减免资格核验,纳税人适用政策情况无变化的,《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表》只需要提交一次。




具体操作如下:




纳税人首先需要填报“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由系统即时比对核验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步骤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






2、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资格核验表。




填表说明:


(1)第一点行业类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判断;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登记信息”模块查询本单位国标行业。


(2)第一点行业类型与第二点小规模纳税人,选填一项。




3、查看、打印困难减免核准通知


纳税人提交资格核验表后,核验通过的,系统将推送《税务事项通知书》(困难减免核准通知),纳税人可进行查看、打印等操作。如未能及时查看该通知书,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我的消息”-“我的提醒”模块查询该通知,进行打印等操作。






(二)维护税源信息




纳税人提交的资格核验表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增加减免税信息”操作。




1、房产税




操作步骤: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查询已登记的房产税源明细→维护税源明细→增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提交,详细流程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3)查询已经登记的房产税税源明细信息,对需要申报减免的房产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4)增加减免税信息


房产税征收包含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情形,以下针对不同情形,分别介绍增加减免税信息的方法。


a.从价计征房产税


点击左上角 “从价信息”,选中有效的房产信息,点击“变更”,通过“增行”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


其中: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减免房产原值、月减免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房产原值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带出;


◆减免的起始/终止月份:自行选择,不得超出2020-01-01至2020-06-30。(如2020年上半年均符合减免规定,则应选择起始月份为2020-01-01,终止月份为2020-06-30。)






b.从租计征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在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先在对应的房源信息中新增从租房产信息登记→增加减免税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点击左上角 “从租信息”,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房产采集) ”模块新增出租房产及租金收入,并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




其中:


◆“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填写;


◆“申报租金收入”:填写本次收取的全部租金收入;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填写本次收取的租金收入对应的租赁期限;(例如:某纳税人4月份收取租金收入80000元,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选择为2020-04-01~2020-04-30)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减免税租金收入、月减免税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符合减免的租金收入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带出;(例如:某纳税人4月份收取租金收入80000元,属于2020年4-6月份的租金,则填入“减免税租金收入”栏次金额为80000元。)


◆减免的起始/终止月份:自行选择,不得超出2020-01-01至2020-06-30。(例如:某纳税人4月份收取租金收入80000元,属于2020年4-6月份的租金,则应选择起始月份为2020-04-01,终止月份为2020-06-30。)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操作步骤包括: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查询已登记的土地税源明细→维护税源明细→增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提交,详细流程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3)查询已经登记的土地税税源明细信息,对需要减免的土地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4)增加减免税信息


选中有效的土地信息进行“变更”操作,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





其中: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土地面积、月减免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土地面积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带出;


◆减免的起始/终止月份:自行选择,不得超出2020-01-01至2020-06-30。(如2020年上半年均符合减免规定,则应选择起始月份为2020-01-01,终止月份为2020-06-30。若如上图所示土地税源信息被多条拆分的,则保证减免起始月份与多条税源信息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一致即可。)





(三)办理纳税申报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2、“进入申报”,先点击“数据初始化”再根据系统建议的填报顺序,先填写002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再填写001纳税申报表。





3、核对数据无误,“保存”报表,完成申报。




经过这一番政策以及申报操作流程的梳理,时隔3个月,希望对疫情房土困难减免申报有所生疏的各位会计朋友们起到一些帮助,顺利完成本月房土税困难减免税优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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