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补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补充说明 人民银行)

为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进一步规范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引导中小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填补国际国内空白、增强国际竞争力,助力产业链固链、补链、强链,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水平,日前,四川省经信厅网站印发了《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适用于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明确了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扶持管理举措等。


文件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


认定条件


在川内运营3年以上 近两年营收正增长


《办法》明确,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集团)存在直接、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或为大型企业(集团)成员的企业除外。认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在四川省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已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重点培育“5 1”现代工业体系、“4 6”现代服务业体系、“10 3”现代农业体系以及特色优势产业等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要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优先培育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中小企业。


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或贫困地区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认定标准


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指标


根据《办法》,认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同时还应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个指标。


认定基本标准


专业化指标


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领域或环节,主导产品(服务)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产品(服务)。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或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员工数应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5%以上,其他地区企业应在20%以上。


精细化指标


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特色化指标


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企业拥有“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


新颖化指标


企业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或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或授权植物新品种权3件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扶持与管理


跟踪管理,提供融资、技术、诊断等服务


企业可按当年四川省经信厅的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向其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申请书、会计报表、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四川省经信厅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其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式发布企业名单并授牌。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企业须按照申报条件申请复核。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资格。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