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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发票验旧(河北电子税务局发票验旧)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638号)


发票邮寄业务操作指南


办理发票邮寄业务前提条件:


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B,C,M


已办理发票核定业务


操作步骤: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可在“纳税人信息”中查看信用等级,目前支持信用等级为A、B、C、M级使用发票邮寄业务。


二、发票领用申请:


第一步: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点击进入后,并点击“继续办理”。  


若提示发票验旧点击“是”(验旧的具体流程可参照第三部分发票验旧流程),验旧后继续操作。


第二步:在“数量”栏填写本次需要申领发票的数量,但不能超出“本次最高可领数量”。在“发票核定信息”中,有发票核定详细信息。


注意:定额票和手工E单位为本数,其他发票为份数。申请单位为本的发票时,需要注意数量应不大于:本次最高可领数量/每本、每卷份数。  


第三步:可点击常用收件地址,增加或修改邮寄地址,按要求填写地址信息后,勾选可用地址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确认邮寄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第五步:最终确认领购数量和邮寄地址,均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六步:点击“邮寄缴款”,再次确认邮寄信息。  


目前不支持线上退邮费,需要联系邮政人员核实是否满足退费需求,并线下退费。


第七步:可在首页中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发票领用快递单号等邮寄信息。  


三、发票验旧(非必做):


第一步:搜索关键字“验”点击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发票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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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根据提示发票类型,选择所需验旧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一联和两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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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选择所需验旧发票规格后,点击“确认验旧”,即验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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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若发票领用过程中提示:未查询到此段发票的开具信息,请开具后再进行验旧。这种情况为该票段发票未使用,不用处理,继续领票即可。




常见问题


1. 发票领用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时,提示: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数字代码无效,请核实,如何处理?


答:这是因为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代码已经无效,需要去金三前台做变更。


2. 发票领用选择邮寄后缴纳邮费,提示:邮费支付失败。


答:推荐使用最新版本的谷歌浏览器,操作系统建议win7及以上。若以上条件满足,还是无法支付邮费,检查浏览器安全级别设置是否过高。


3. 领用发票时,提示:税控发票查询纳税人是否清零解锁,错误原因:您上月未报税,请先进行抄税清卡,如何处理?


答:需要先清卡,再领用发票。


4. 发票验旧时,提示:未查询到此段发票的开具信息,请开具后再进行验旧。这个怎么处理?


答:发票验旧现在支持批量验旧,全部选中验旧后,剩余的为未开具发票不需要验旧,不用处理,继续领票即可。


5. 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完发票领用(邮寄)成功后,如何查看邮寄状态?


6. 发票领用选择邮寄方式,缴纳邮费后(非免邮情况)需要退费,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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