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上就过去了,那么截止到本年底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还会继续?相信很多老板都很关心这个。政策会不会继续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双诚财务侯会计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利好政策,各位老板可要抓紧最后的机会了。
一、 增值税
政策相关条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的年第24号》
优惠方式:减征增值税(老板年底之前抓紧签合同啦!!)
二、 所得税
政策相关条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优惠政策9年第94号》
1. 小型微利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2.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税收,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对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大连市一并划款。
3. 个人所得税
2高新技术019年1月影响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企业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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