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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型微利企业吗(符合小微企业的三个条件2021)

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微利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2021一般告》)。


《公告》指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吗工商户已依法享受2021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是附加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其他的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的月31日。小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


为进一步支持三个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是一般、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吗规模纳税人、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三个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微利利企可以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小型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符合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条件季初值+季企业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小微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小型务总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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