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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房贷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房贷申报方式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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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首套房贷”,很多人分不清


根据新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但是,什么才是“首套住房贷款”?很多工薪族搞个人所得税不清楚自己的房贷究竟符不符合抵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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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抵扣“认贷不认房”,只要享受首套房利率即可抵扣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用来抵扣个税?


近日记者专门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考虑到各地、各个时期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政策并不一样,从方便征管、不增加纳税人负担、不增加抵扣经办人工作量的角度出发,目前对于综合计算缴纳综合所方式得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的认定,直接按照贷款是否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准,贷款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就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房贷不享受则不属于。也就是说,主要看在银行的贷款是否享受了首套房的利年度率优惠,只要享受了首套房的利率优惠,就可以享受抵扣政策。如果所得确实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贷标准,可以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并查询。


三个问题


名下有多套房


是否可抵扣?


只要执行了首套房利率也可扣自行除


那么,如果个人或家庭拥有多套申报住房,其中有一套房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还是可以享受政策的,因为认定首套房贷“利率”是关键,暂时不会考虑个人或者家庭有几套房。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名下有几套房,都只有一套房的贷款利息可以享受扣除优惠。


外地房产


是否可以抵扣?


可以,但一人只能抵扣一次


“我在扬州的房子已经结清贷款了,但前几年我在南京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享受了首套房的利率优惠,这套南京的房子能抵扣吗?”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只要确实是申报人名下的房子,并且符合“首套贷款”政策,那么即使不是扬州本地的房子,也可以进行抵扣。但要提醒的是,《办法》限定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也就是说你外地的房子抵扣了,那么以后你在本地再贷款买房就不能进行抵扣了。


贷款合同编号


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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