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光大银行开户代码(光大银行开户地址查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行8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1.4本报告中“本行”、“公司”或“本公司”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5本行董事长唐双宁、行长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卢鸿及财会部总经理孙新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中优先股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3、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


本行2017年1-9月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14.50亿元(税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2.2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指标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7日发布)计量的截至报告期末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2015年1月30日发布)计量的截至报告期末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2.3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本集团截至报告期末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2.4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7年1-9月净利润和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2.5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40,304.1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26%;负债总额为37,560.98亿元,比上年末下降0.34%;存款余额为22,272.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01%;贷款及垫款总额为20,109.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01%。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54.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5%。实现营业收入687.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7%,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451.0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4%,占比为65.56%;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35.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2%,占比为34.22%。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生营业支出358.2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9%,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05.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6%;资产减值损失支出142.4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2%。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317.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00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4.02%,比上年末上升2.00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67%,一级资本充足率9.7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9%,均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5.89%,比上年末增加0.45个百分点。


2.6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5.67%和71.5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数合计6,863,069,480股,除本行已获悉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H股股数为1,605,286,000股、1,508,736,000股、172,965,000股和?376,393,000股以外,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H股股数为3,199,689,480股。


2.7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2.7.1光大优1(优先股代码360013)


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


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7.2光大优2(优先股代码360022)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


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重要事项


3.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自2017年9月18日起,本行发行的可转债(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可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转股价格为4.26元/股。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期间,累计已有100,000元光大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23,459股。


3.2.2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情况


2017年8月29日,本行第二期12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成,票面利率4.70%,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发行人赎回权。


3.2.3发行第二次优先股情况


2017 年2 月28 日,本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7 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第二次优先股的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3.2.4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情况


2017年7 月25日,中国银监会审核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10亿股H股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相关监管部门审核中。


3.2.5子公司光银欧洲开始运营


2017年7月,本行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获欧洲中央银行批准并开始运营。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发布季度报告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五、附录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附后)。


法定代表人签名:唐双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